12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强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增设“处罚到人”制度,充分体现食药领域“四个*严”的要求。同时,完善举报奖励制度,明确奖励资金纳入各级人民政府预算,并加大对违法单位内部举报人的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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